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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四六章 找错员(2 / 2)

故事讲完了,余文所在的住所也到了。

周哲一脸激动,跪下就是磕起头来。

余文摇头,不过他也懒得去扶了,这是陆朝人的风俗,遇到有恩之人,跪下磕头是最基本的尊重,省不得!

“来了就好,来了就好,起来,坐下来说话。”

可周哲不敢做,并不是他惧怕余文,而是从礼仪上来说,他不过是个下人,并没有资格去坐着跟主人聊天。

“我本来很早就能到杭州,路上因为母亲再度感染了风寒,所以……”

“没事,母亲的病要紧,千万别因为急着来杭州耽误了周夫人的病,否则我余文内心也要谴责自己!对了,周夫人现在如何?好些了吗?”

“谢主人关心,母亲现在安好,只是身体不适!现在已经在杭州了。”

周哲很是感动,这可是自己主人慰问下属的亲人啊,不同于寻常朋友的关心!

“听小蛋说,你以前是个读书人?回头我让你去到杂志社看看,是不是能够胜任改错字的任务!”

自然不能让其一下子就做编辑的位置,如今的九州异志工作岗位可不同于以往,这可是香饽饽,在其能力得到肯定之前,如此重要的岗位肯定是不能给的。

“不用了,主人,不用了!”周哲拒绝,他有些被吓到了。

“什么?不满意吗?”余文假怒说道,他自然知晓周哲不可能是因为不满意而拒绝的。

“不是不满意,周哲何德何能,能进杂志社干活?我最多干干杂活,扫地端茶倒水就够了,不能去做文字,我没这个资格!”周哲道出原因来,他是有些受宠若惊了。

“我说能就能!”余文没看周哲,而是取来一张纸,拿出标志性的铅笔,写上了一封推荐信。

信写完,折成了方形后,他勾了勾手,“周哲,你过来。”

“是!”周哲一拱手来到了余文身边。

信纸交到了其手里,余文挥了挥手说道:“去吧,拿着这信去到杂志社,交给宋明贵。他见到信就明白了。”

周哲接着信纸,他当然想去杂志社干活,这是超越梦想的一件事情,他可未曾想过自己能进入这儿干活!

这里可都是精英人才,而自己是什么?不过是只生活堪忧的一条没有任何用途的狗而已!

但是他很明白,余文的话是不容拒绝的!

“主人,你放心好了!我一定会做好的,不会让你失望!”一个男人表现出决心的时候,是可怕的,余文深知其中的益处。

这对于双方而言都是好事一桩。

首先卖力干活的员工对于老板的作用就不言而喻了,老板都喜欢这种员工。

而员工拼命工作有什么好处呢?可以从几个方面来说。

第一,余文是个好老板,谁做的多且好,这种员工他是一定会奖励的,沈括就是最好的例子。

第二呢,这对于周哲也是有好处的,他有决心,必然会使得他近期进步明显,不止是荷包银子多了,腹中的学问也必然会更丰富!

所以说这是一个双赢的局面。

【作者题外话】:最近工作极忙,更新不稳定,还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