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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九四章

第一九四章

自这事以后咱们成了铁哥们儿,我也再也没有拿你当女生看,还记得你说我没有出卖朋友,够意思是个爷们儿,要和我做兄弟,但其实我觉得你才是爷们儿所以和你做兄弟。

我们的初中生活很快到了尽头,其间除了遇见你,其他都不值一提。

不值一提就不再提,来说说我们初中毕业后的那个假期,那时年少轻狂的我们最酷,因为那时我们除了彼此间的感情以外一无所有,没有什么功利的目的,可以没心没肺的凑一块儿闹,可以不顾及形象的大吃大喝,醉后躺大街上撒泼打滚,可以三天三夜不睡的打牌、泡吧后毫无顾忌的再睡三天三夜,那时的我们疯狂、理想、执着、孤注一掷,只为不辜负“青春”二字,我们滥用青春,但总好过那些虚度的青春。

我们没心没肺的到高中,成绩优异的你和纯渣渣的我去了同一所交钱就可以上的私立高中,我问你为什么?你说你离不开我,是啊我也离不开你。

我需要你,需要你在我生病时为我煮没拔干净鸡毛的鸡汤,需要你无所不能有,哆啦a梦百宝袋般的衣兜,我需要你叫醒上课的时候睡死的我,总之我需要你,没有你我甚至不知道如何挑选衣服,甚至不知道眼镜用完后除了你的衣兜还能放哪里,不知道我的生活会变成什么样,或者说我已经习惯了我的生活中有你,就像习惯生活中有点点那样。

听人说,同龄男女,女生会比男生更成熟,这话应该是对的,高一时日渐成熟的你对还在二青春地我说你想永远和我在一起。当然,我也这样想,我喜欢和你在一起时的感觉,暮色中街边的烧烤摊上你问我为什么会对你好,我想都没想就回答:“我敬你是条汉子。”你咬着牙敬了我一大杯酒,而且先干为敬让我随意,等我渐渐成熟后才读懂你话语里的青思,才明白你当时想揍我,才知道我们在青春这趟列车上彻底错过,之后我们在青春结束前只会是亲人一样的兄弟。

那夜我们都喝醉了,醉后相依而睡,第二天你就剪了短发,继续陪我二青春,陪我不正经,甚至帮我追妹子,很多人不理解我们关系,甚至有人脑补成青梅竹马的唯美爱情,这些只因为他们不明白,我们之间的感情是比青春期青涩的爱情更浓稠的亲情,也许在青春结束后我们会组成家庭,但在我们足够成熟前是绝对不会因为冲动而在一起相互伤害的,那时的我们大概还不理解这些,但我们很幸运的做了正确的选择。

我们的亲近迷惑了太多人,以至于双方家长都表示支持我们谈恋爱,还记得吗,高二那年母亲节,穿上修身的奶白色毛衣和牛仔长裤,并且丝毫不顾及我的感受穿上了一双让我仰望的细跟高更鞋,然后终于有点姑娘模样的你拉着我逛了一整天商场,把丝的我收拾成精神的小伙,然后订了蛋糕去为两位母亲过节。

那晚在餐厅,两位母亲用挑剔炽热的,看未来女婿或儿媳妇的目光打量咱俩,咱俩却有说有笑的给对方夹菜,不要脸的向自己母亲介绍说:“妈,这是我兄弟。”可八卦的家长是不会相信的,我过于开放的妈明显很喜欢你这个貌似姑娘的爷们儿,回家路上还和我说:“这是位好姑娘,好好对人家,尽量别影响学习。”我当然是假正经的否定你我之间的关系,但心里确实比较开心,要知道,那晚我也觉得你是很好的姑娘。

到了高三快结束的时候,你不好好准备高考,却突然的喜欢上带着我逛街,开始我还以为你想要买下整条街来缓解高考压力,后来你才告诉我你要培养我的审美能力,让我学习怎么穿衣服靠谱,我当然一百个不情愿的冲你喊:“我有你啊。”你不说话,眼神突然的暗淡下来,我小心的问你怎么了,你声音很轻有点沙哑,你说我不能总依赖我你,总有一天你会离开我。

那天你说的话真的吓到我了,我以为你要去什么很远的地方或者像点点那样得了什么治不好的疾病,所以那一阵我到处打听你的情况,还委婉的向你的母亲询问你的近况,要知道,当时点点刚去世,如果再失去你这会是我无法接受的事情,但事实证明我想多了,要走的人不是你,是我。

在一个燥热的夜晚,我约你到我们经常去的那家烧烤摊,我没有像往常那样和你坐同一条长板凳,而是坐在你的对面然后认真的问你是不是有事情瞒我,你的表情很惊讶问我怎么会这样说,我错误的认为你是在掩饰,然后彻底的情绪爆炸,我站起来冲你喊:“你他妈没事和我说什么总有一天会离开我,到底有什么事?你他妈别瞒我!”当时周围的食客都惊呆了,只有你在笑,你站起来走到我旁边将我按回座位,伏在我背上轻声告诉我,我太依赖别人,所以你要我离开熟悉的城市和人,然后独立生活一段时间,我得学会独立,而你留在西宁等我。

一开始我当然不愿意,但我知道你是对的,我太依赖别人,以前是依赖点点现在是依赖你,所以后来我答应你,我会自己一个人到一座陌生的城市,然后努力变得足够好。

就是这样我们12年进入高中15年毕业,短短三年时间我们就走过了1314,感觉挺浪漫,实际很疯癫,说真的一起疯的哥几个都真心拿你当男的,但其实坚强如男人的你也曾落泪,在去外地上学前,你掉泪我只见过两次,13年冬季你祖父下葬那天是第一次,你哭的很爷们儿,是真的放声大哭,声音大到吓人,记得那天你穿着纯白色毛衣套黑色短夹克,下身黑裤子脚蹬黑色马丁靴,然后在山上的大风里凌乱成狗,泪珠大颗大颗的落,你汉子的用衣袖擦眼泪,把鼻涕擦在我的领带和正装上,你从早上一直哭到等到天色渐暗,从来没有见过你流泪的哥几个谁也不敢去劝你,都静静陪在旁边任由你随便闹,不过你不用怕,只管放肆闹,哪怕你把天闹塌了哥几个也会为你顶起一块儿不大的地儿让你接着闹。末了,哭累了的你拉着我,让我冲黄昏下的墓碑发誓要像亲人一样一直对你好,我说过的会做到。

恍然间,我们已经从那个黄昏来到毕业这天,你第二次落泪这天,这次你换上了我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你,你却从来没有穿过的淡蓝色棉布短连衣裙,将再次留长的秀发随意的披着,花园里花的火红映的你皮肤更加白皙,你的唇彩是那种很正的中国红,红得胜过那火红的花。这次你没有上次哭的那么豪放,只是依在我怀里,将头抵在我肩上小声抽泣。

半晌你抬头看我,一枚泪沿着你的面颊滑落,在你的白色帆布鞋上碎开,像钻石般耀眼,晃的人心疼。你哭的柔弱,就像是我最初认识的那位长头发的柔弱姑娘,坚强的你其实也是柔弱的姑娘,也需要肩膀来依靠,我不知道该怎样安慰你,所以只能拉你回到怀里,然后用我的笨嘴说:“兄弟不哭,未来有多远,兄弟陪你走。”你破涕为笑后重重打我一拳,然后你笑我也笑,我的少女,感谢命运送你到我身边。

在毕业的那天晚上,一起闹的哥儿几个在南山进行毕业后第一次聚会,记得那天晚上我们没有说太多的话只是静静坐了很久却没有谁先去睡,我们喝了很多酒却没有谁会喝醉,那天晚上我们发现我们可以读懂身边人的每一个眼神每一个动作,我们懂得了关心相互依赖着的彼此或者说我们懂得了爱与被爱,就是这样,我们一直相互依偎着坐在山顶的观景台边,等到新一天的序曲奏响,阳光初现的时候思琪依在我的怀里指着地平线上的银线说:“看,天要亮了呢。”

后来为了兑现我给思琪的承诺,所以一个人乘上开往异地火车,一个人去一个陌生的城市,列车在深夜行驶,摇摇晃晃,我分不清远处的灯光是未眠的货车,还是不夜的城市,就是这样。

我一直以为人都是慢慢变老的,但在我熟悉的一切擦肩而过时我感觉自己突然的苍老,这不是文艺情怀爆棚,只是被迫成熟,因为离开了家,没有了那些可供我依赖的东西,然后就被逼上了自强的路。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对吗?我们迟早都会离开曾经依赖的那些东西走向成熟,只是没想到我从小到大考了那么多考试,竟然是为了离开家,对于我来说未来几年的故乡不再有四季更替,只剩下来去匆匆的冬和夏,就像歌里唱的那样。

大概每一个初次离家去外地求学的人都会有几分忧伤的情怀,应该是这样的,好在这种操蛋的忧伤情怀还没有持续多久我就已经跋涉千里抵达的未来几年我要生活的那座城市,关于我要去的那所学校,从外观来看是不错的,大门装修的很豪华,是的,很豪华,全世界的学校都把大门装的很豪华,然后就没有其它评价了,毕竟天下乌鸦一般黑,天下大学一怂样。

我所上的大学完全符合我的想象,实在是普通的不能再普通,连到火车站接新生的大巴车都一样,这实在是让我更加确信前面说到的那句“天下大学一怂样”。

我乘坐着接新生的大巴车抵达学校,刚下车就有一个貌似热情的学姐引导我去报名还帮我拿行李,没错,是“貌似”热情,这并不是艳遇学姐的丝情节,只是无利不起早的城市套路而已,那位学姐在指导我办完全部入校手续后,在送我去宿舍的路上向我推销了一系列例如电话卡,日用品,床上三件套之类的东西,然后我就在那位貌似热情学姐的威逼利诱下购买了她的床上三件套,就是这样。

下面介绍普通的宿舍,我被分配到了六号楼的一间六人宿舍,我到宿舍时其他几个舍友已经到齐,关于我的舍友也普通,有一个胖子就叫胖子,有一个瘦子就叫瘦子,有个黑脸叫彪子,有个东北来的叫小东北,有个海南仔叫海南仔,目测就是这样了。

接下来我的大学生活正式开始,按照惯例报道第一晚我们宿舍倾巢出动去KTV,海南仔酒量不太好,没有两杯就躺了,胖子和瘦子玩到一半跑去隔壁网吧上网,我和小东北还有玩到早晨六点抬海南仔回宿舍睡觉,然后一睡不起,只是这样,没有别的事情需要特别注意,第一晚我们几个人都还生疏,谁也不会和不熟悉的人交底,大家都知道爱情是要花很多时间去培养的,基情同理。

既然还没有和新室友培养出来基情,那就怀念一下我和高中时代的那几个室友之间的基情作为过渡,记得高中时我和哥几个经常一起闹的地方是林姐的出租屋,当时林姐一个人在西宁念书,因为她不喜欢住学校的宿舍,所以就一个人在学校附近租了一套房子,然后她那里就理所当然的成了我们的根据地。

记得两室一厅不到九十平米的小房子住着我、思琪、林姐、石头、黑子、蔷薇六个人,当时林姐和蔷薇一间屋子,本来是应该林姐和蔷薇还有思琪同屋的,但思琪是我的少女,和别人睡算怎么回事?所以我和思琪住在客厅,一人一条沙发挺好的,至于黑子和石头在另一间卧室搞基。

干巴巴的描述是不利于身心成长的,所以讲个故事,故事的名字叫《蔷薇》,

故事的名字叫《蔷薇》那么故事当然要从蔷薇讲起,蔷薇是个有胎记的女孩儿,我总感觉有胎记的女孩儿都特别可爱,大概就是因为她。

蔷薇是在高二的时候插班来的我们那所高中,她是个特别漂亮的女孩儿,特别特别漂亮,我最喜欢的是她左眼上部约一厘米位置的一枚胎记,汤匙大小,粉色的,像一朵蔷薇一样,是盛开着的,可她一开始总是用留海挡住那朵蔷薇,以至于我到很晚的时候才欣赏到这朵美丽蔷薇,晚的有些迟。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