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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理由(2 / 2)

又有一次,依旧是喝了酒,打车回家,脱了外套,下车的时候就落在车上了,外套本身也值不得几个钱,然而那是我妈送给我的29岁生日礼物,有一份母爱在里头。

第二天我叹息着把这事告诉了林筱姗,料不到她晚上提着那外套来找我了,我疑惑地问他:

“你怎么找到的。”

她笑着说:

“公子哥儿,人家出租车司机也正发广告找你呢,你以为人家稀罕你的衣服要据为己有啊。”

后来我听人说,哪是人家出租车司机发广告找我,是她站在路边,挨个出租车地问,结果问不到,又到出租车公司去找人,忙活了一整天,总算皇天不负有心人,给她找到了那件衣服。

所以,就通过这两件事,林筱姗是好的。

可为什么,我心里总还觉得缺点什么?

是什么呢?又定义不上来。

不够漂亮?林筱姗虽然长得不算太出众,然而五官精致,身材姣好,稍加打扮,脸上抹上一层白粉,只要遮住了她的黑皮肤,也还算得上个美人儿。

那究竟是什么呢?

啊,是她的眼睛么?我总觉得她的眼睛黯黑无光,像是里面藏着妖魔鬼怪一般,然而我希冀的眼睛是装着一汪清水的,明亮的,能够一眼看到底,从眼睛能看到心里去。

难道就因为这个原因么?

单凭视觉上的一点瑕疵,就把它当做否定她的理由?

这是多么肤浅而可笑的理由!

这和她的细心,和她对我的好比起来,这又算得了什么理由呢?

是的,这算不得理由,如果这也算理由,那我一定算是个丧尽天良的人。

我终于下定了决心,擦干了身子,裹着浴巾走出来。

林筱姗靠在门边上,已经把衣服穿上了,正掩着脸,肩膀一耸一耸的,正在哭泣。

我说:

“怎么了?”

她依旧掩着面:

“我以为你不出来了。”

我笑着说:

“我这不是出来了么?”

她把手松开,抬头看着我,又哭又笑:

“都进去快一个小时了,我以为你要在里头睡了。”

我说:

“我这不是洗干净嘛,”又把身子凑过去,把她压在墙上,“洗干净了还让你吃我。”

林筱姗把头歪在一边,红着脸说:

“就会说些流氓的话。”

我冲她笑了一笑,伸手擦去她眼角边的裂痕,又揽住她的头,然后把嘴俯下去,堵在她的嘴上,从四片嘴唇里挤出一段一续的声音说:

“我何止要说,还要做流氓的事呢。”

林筱姗喘息着,到了这个时候,嘴里已经没有空闲说出任何话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