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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点视


李瑾随着差拨走出房间,往点视厅行去。在离点视厅不远的地方,李瑾看着四下无人,拿出早就准备好的一百两银子,快走两步赶上差拨,说道:“差拨大人,这是我的一点心意,以后还望差拨大人多多照顾。”说着,将一锭五十两的银锭递给差拨。

差拨接过,掂量了一下银子的分量,一直板着的脸也放松下来了,像李瑾这样出手阔绰的人可少见的很。他笑着道:“好说,好说,只是我只是小小的差拨,这管营大人那儿……”

“我初来乍到,人地不熟,管营大人那儿,还请差拨大人帮忙美言几句。”说着,李瑾又将另外五十两银子递过去。至于这银子到管营手上能剩下多少,就不是李瑾关心的了。

“好说,好说。这一会儿,管营大人说要打一百杀威棒时,你就说你一路染病未愈,我自会在一旁为你开脱,可清楚了吗?”这都是牢城营里的惯例了,差拨说起来自然是轻车熟路。

“我自省得。往后在这牢城营中,就全靠差拨大人提拔了。”

“好,我们走吧。”

两人进了点视厅,管营正坐在上方,两边八九个军汉侍立。那管营看样子有五六十岁,颌下三缕长髯,看上去倒是一身正气。管营喝叫除了李瑾身上的枷锁,说道:“依照太祖武德旧制,新到犯人,须打一百杀威棒。左右,行刑。”

李瑾依照差拨的吩咐,说道:“大人且慢动手,李瑾一路行来,染病未愈,还望大人体恤。”

差拨也上前说道:“管营大人,这犯人李瑾所说乃是实话,他身上确实犯了重病。”差拨这么一说,管营自然知道李瑾已经交上了好处,就坡下驴,说道:“既是如此,上天有好生之德,这一百杀威棒暂且寄下,来日等犯人病愈,再行补上。犯人退下吧!”李瑾就由两个军汉带着往牢房而去,另外几个军汉知道这是管营和差拨要分好处了,也识趣地走出点视厅。

对于带着自己的两个军汉,李瑾也没有落下,各递上二两银子,说道:“以后我还要在这营中讨饭吃,还望两位多多照顾。”两人眉开眼笑,连道客气,以后一定会照顾李瑾云云。

自古以来,钱财向来是打开道路的最佳通行证,两个军汉收了李瑾的好处,将李瑾安排到了一个单人牢房,环境当然要比那些好几个人挤在一起的牢房好得不是一点半点。

李瑾自此就在牢城营住了下来,由于李瑾出手大方,牢城营上下从管营、差拨到一般的军汉,多少都收到了一些好处,自然不会有什么人来找他的麻烦。其实李瑾实在不愿意给这些污吏银子,可是这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不愿意招惹麻烦,李瑾只能破财免灾了。好在身上的银钱还足够,一时之间到还没什么。

三天后,差拨找到李瑾,说道:“李瑾啊,你到牢城营已经三日了,按律应该开始服劳役了。不过你放心,我既然答应了,自然会照顾你的,不会给你安排什么重活。这样吧,管营公子要在快活林修一家酒楼,你就去做个头目,如何?”

看样子这个差拨多少还有一点“良心”,收了李瑾的钱,也不是就只给李瑾免去了那一百杀威棒,还给李瑾安排了一个轻省的活计。

有宋一代,律法多承唐制,刑罚也多承唐制,但是配隶刑却是由五代的刺配刑罚展而来,在此基础上又有所发展,可分为刺面配和不刺面配。宋代设立配隶刑的原因主要分为经济、政治和社会三个层面,设立配隶刑,既可弥补实施折杖法后所带来的刑罚等级缺陷,又可以体现宋初统治者的仁人之心,宽贷死罪,借以缓和国内尖锐的阶级矛盾。

配隶刑的适用条件主要针对杖以上情重、作死特贷和罪情尤重之人,其适用对象囊括了政治犯罪、经济犯罪、普通刑事犯罪和特殊适用对象等多种不同性质的犯罪且打击层面随着配法的日益繁密而不断扩大。配隶刑的主要内容包括决杖、黥面和配三个方面。

决杖包括了脊杖和臀杖,黥面分为刺与不刺,配又可以分为配流、配役与配军。配隶刑在执行时要遵循多项规定,且配隶场所五花八门,主要有配海岛、配牢城营、配本城营、配衙前、配管营监务几诸司务。其执行首先需得到有关部门的审批,然后在对犯人执行决杖和黥面之刑,待犯人决杖二十日后,由官府派人押往各地服役。

配隶刑实施初期是不定期刑,只有遇到皇帝恩赦时才能对犯人进行拣选移放,否则配隶人将服役终身。且非所有人都能的到皇帝的恩赦,只有那些年老多病、事亲养老、元犯情轻、特旨停放之人才能有机会遇赦拣放。而根据犯罪人的自身条件和旨意内容不同,恩赦的方式又可分为量移、降配、拣选的放归四类。

随着配隶刑的适用范围不断扩大,配隶之刑早已失去了其原本宽贷死罪的本意,而成为官吏们枉法狂滥的用刑工具。伴随着配隶刑的弊端日益显现,朝廷内外对其进行改革的呼声日益高涨,宋代统治者也从以下几方面对配隶刑进行了改革。

首先,从配隶刑自身入手,对配法进行删定,且别立居役之法,对配隶刑确定不同刑期;其次,尝试恢复肉刑,借以弥补配隶刑等生刑无法有效遏制犯罪的软肋;最后,还设置了圜土之刑,将犯人统一起来进行管理,使其“昼则逸作,夜则居之”。

但是,所采取的这些措施都收效甚微,且大多数改革都不免于流产,而配隶刑的弊端依然困扰着当局。

作为有宋一代的王法,其影响并不仅限于有宋一朝,对后世法制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元代的刺配刑、出军刑,明清两代的刺字刑、充军刑,无不脱胎于宋代的配隶刑,且作为当世之常法,时常行用。

从客观上来说,配隶法的初行是有着积极意义的,既体现出统治者的恤刑之心,宽宥百姓之意,也威慑了犯罪,而且,配隶人还能为社会创造经济价值,增强了国家的国防力量。

但是在这样人治大于法治的时代,再好的政策也不免被贪官污吏钻了空子。配隶刑的滥用导致了轻罪重罚,配隶犯的大量存在给国家财政增加了极大的负担。配隶犯往往被官吏欺凌,为官吏私人进行义务劳动,由此,导致了大量的配隶人私逃,成为社会动乱的重要因素。

李瑾被判流徙一年,其实也就是配刑中的配役,被发配到外地为官府进行无偿劳动,也就是进行劳动改造。如果是配军的话,那句要被在面上刺字了。实际上如果严格按照律法,如果李瑾真的存在犯罪行为的话,就算不在面上刺字,至少也是要在耳朵后或者手臂上刺字的。所以说,开封府尹虽然迫于太尉府高俅的压力,坐实了李瑾的罪名,但是在判决上还是听了孙定的话,进行了轻判的。

有宋一代,为什么军队战斗力及其低下,固然与统治者重文轻武的政策有关,另一方面就是军队的来源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原因。禁军虽然是招募的,但是却多是发生天灾人祸之后,朝廷到当地招募的流民,而厢军的来源,很大一部分就是刺配罪犯了,大宋武人的偶像狄青,也是为了替兄长顶罪刺配后进入军队的。何况统军者还要吃空饷,喝兵血。这样由流民、罪犯组成的军队,加上贪婪的领导者,由此军队的战斗力也就可以想见了。

说回李瑾,差拨说管营公子要在快活林修什么酒楼,所以从牢城营中拉了人去做工,让李瑾去当一个小头目,这就是显然的公器私用了。一个小小的管营都敢如此名目张胆地谋私利,由此可见,此时的吏治已经败坏到了一个什么样的程度了。

李瑾这几日在牢里已经呆够了,自然答应下来。差拨带着李瑾走到一个院子里,里面有五六十人,与李瑾一般打扮,显然就是选出来的做工的人。差拨从中找了十个人出来,对李瑾说道:“这十人以后就归你管了。”又指着李瑾对那十个犯人说道:“以后你们就由他管了。”说完就背着手走了。

李瑾应下这件差使纯粹是在牢城营待得烦了,想出去透透风,也没有太大的心思管着十个人,说道:“明日还是在这集合,外出做工,不可迟来。”说完,也溜达着回了自己的监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