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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吃到天鹅肉的诸澜(1 / 2)


诸澜三天都在S市游玩,本来读书的时候诸澜就经常这个城市玩,尤其是跟唐雪见在一起的时候,甚至有的时候学校放假,诸澜和唐雪见都不回家,享受着两个人的世界。

S市游乐场,诸澜看着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地方。

“怎么来这了?”无事的诸澜到处走,也不知道走到那里,当自己回过神来,已经来到S市游乐场。

碰~

突然一阵撞击传来,诸澜稳住身子,低身看,看到一个六岁左右的女孩子正跌倒在地上,表情痛苦。

“你没事吧!”诸澜低身上去拉她。

“呜~~~怪叔叔,妈妈~~~~~”诸澜还没碰到她,女孩子就大叫起来。

游乐场本来就是人流非常多的地方,就算现在不是高峰期,门口还是有不少人。

女孩子的叫声马上吸引不少人。

刚想拉她的诸澜,拉也不是,不拉也不是。

“哇哇~~~~”可能是碰到地板,疼痛传来,女孩子反应过来,马上大哭起来。

“宝宝,你怎么了?”

正当诸澜尴尬的时候,一个年轻的女子跑了出来,一把扶起地上的宝宝,轻声安慰,并不停的查看小女孩的有没有受什么伤。

“妈妈,哇哇哇~~~这里有只怪叔叔!”

诸澜翻白眼,人能论只的吗?

不过见女孩的妈妈已经出现,诸澜就打算转身离开。

“谢.....”女孩的妈妈站起来,一手拉着女孩,抬头看诸澜,刚想说谢谢,突然愣住了。

诸澜奇怪的看着这个年轻的妈妈,摆摆手,意思不用客气,就要转身离开。

“诸澜?”这时候,突然有人叫自己。

诸澜愣住,怎么又有人认识自己?自己都离开S市快五年了。

当看到微笑的女孩妈妈后,诸澜疑惑“我们认识?”

“老同学那么快就不认识了?哦,对了,都五年多没见了,也难怪,要不是你的样子没变,我都不认得出来。”女孩的妈妈微笑的打量着诸澜。

同学?五年?大学的?诸澜脑子里不停回忆,但却没有找到眼前这个女子的任何信息,女子长得非常的标致,一米七五的身高,长长的头发,论100分而言,眼前这人最少可以打个83分,已经算是丽人级的了。

虽然自己大学只喜欢唐雪见,但如此漂亮的,自己不可能没有记忆。

“对不起,我真想不起来你是谁?”诸澜想了下,没有从记忆中找到一个适应的配对人,奇怪的问出来。

女子微笑看着诸澜“我是许倩,不知道你这个蛤蟆还认不认识我?”

诸澜脸一顿,蛤蟆,好久没有人叫自己这两个字了。

诸澜确实是一只蛤蟆,蛤蟆却吃到了天鹅肉。

唐雪见是S市大学十年来最美的校花,追她的人一个营也不为过,但结果却是诸澜得手了,这可是典型的癞蛤蟆吃天鹅肉。

男生管诸澜叫小白脸,狗蛋(走了狗屎运),而女生给诸澜起的外号可就多了,最多的就是蛤蟆,本来叫癞蛤蟆的,但后来不知道谁说蛤蟆,就管诸澜叫蛤蟆了。

这个蛤蟆两个字伴随诸澜三年,直到毕业诸澜才没有再听到这两个字,而现在在眼前这个女子嘴里说出来,诸澜除了无奈,还能是什么。

许倩?诸澜听到这个名字有了模糊的记忆,好像是自己班上的一个非常高挑的女子,整天带着一副厚重的眼睛,记忆中的许倩只有书,完全就是学霸,而那时候的许倩脸上长满了青春痘,而现在的许倩可是肤色非常的光滑,完全跟大学时候的许倩是两个样子。

“原来是你?这是你女儿?”诸澜苦笑看着许倩。

许倩笑了“宝宝,叫哥哥!”

“不,妈妈,这个是怪叔叔,会抓宝宝的!”叫宝宝的女孩警惕的看着诸澜。

诸澜无奈的看着她,自己根本没有惹到她,就给自己按上了怪叔叔的名号了。

“我们坐坐吧!那边有间咖啡厅!”许倩好说好歹,总算是让宝宝放松了部分警惕,无奈的对诸澜说。

诸澜点点头,曾经的同学聊聊天也是不错,现在的自己又没有什么事情做。

“这些年看来你过得不错,而且你的比大学漂亮多了,不知道谁有那个福分取了你?”

许倩微笑接受诸澜的赞赏“说起来,我老公你也认识,而且你们还有过一个过节!”

“哦?是谁?”诸澜还是挺好奇的,大学四年,因为唐雪见的原因,诸澜得罪的人不少,现在回想起来,肯定是唐雪见挡下来了,因为自己得罪的不少的家世非常的不错,有政界的,也有商界的,诸澜只是一个普通人,老家是一个渔村,几百年来都没出过一个什么像样的人。

“荣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