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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吹毛求疵的经纪人


回到公司的商君泽先是处理了一些比较紧急的事情。

偷偷地瞥着商君泽的苏文轩只觉得诧异不已,早上打电话给商君泽的时候,他还好像一个会喷火的恐龙一样,脸上只差没写着“本少心情不佳,生人勿近”了,可是,这一刻的商君泽心情却好到好像中了几百万的彩排一样。他原本只觉得女人的心才如六月的天,说变就变,谁知道,他们家老板的心也如这六月的天啊!

正在一份文件上龙飞凤舞地签下自己的大名的商君泽抬头看着明显盯着他出神的苏文轩,他的眉头慢慢地往中间靠拢,最后,他说:“你看够了没?”

回过神来,苏文轩轻轻地咳了一声,说:“看够了。”

“看够了就别再盯着我看。”商君泽没好气地说:“今天你的心上人会到公司来,如果让她看到你用这样的眼神盯着我看,说不定还会以为你对我有什么暧昧情愫呢!到时候,你可别哭啊!”

丝毫没有将商君泽的调侃放在心上,苏文轩不怕死地开口询问:“老大,我想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让你的心情从十二级台风变成阳光明媚。”

嘴角勾起一抹淡笑,商君泽说:“别那么关心我。不然我真的以为你已经爱上我了。”

苏文轩知道商君泽不想说所以才一直这么打哈哈,所以他也没有再追问。

和销售部开完会,商君泽又回到了办公室。

不久后,一抹靓丽的身影走进了商氏珠宝的大楼。

那一抹靓丽的身影所到之处都能接收到大家的注目,尤其是公司里的男员工,都停下了脚步望着前方那个走起路来摇曳生姿的女人,他们的眼睛里只差没有冒出两个爱心泡泡了。而公司里的女同事同样的一脸羡慕地望着前方的女子。

在镁光灯下讨生活的李一馨早就习惯了大家的瞩目,甚至享受着大家的瞩目,她对每一个人微笑,最后在经纪人的陪同下走进了电梯中。

电梯到达总裁办公室所在的楼层,李一馨走出电梯看到了早已在外等候的苏文轩,她笑着对苏文轩说了句“你好。”

苏文轩同样报以一笑,说:“李小姐请跟我来,总裁还有些事情需要处理。”

李一馨点点头,跟在了苏文轩的身后。

助理小妹很快地送上了花茶,坐在沙发上的李一馨随意地翻看手中的杂志,经纪人陈纪可附在她耳边轻声地叮嘱了什么,李一馨不时地点头。

不久后,听到外面传来了脚步声,她不由得抬起头来,当她看到嘴角挂着一抹淡笑的商君泽从外面走进来的时候,她的心跳有那么零点零一秒的停顿。伸出光鲜的娱乐圈,她见过不少外表与气质同样出色的男子,可是,似乎没有任何一个人像商君泽这样给她带来特别的感觉。

商氏珠宝的负责人联系上她,说想要请她拍广告的时候,她曾经在网上找过商氏珠宝的资料,自然的也找了商君泽的资料,她曾经看过商君泽的照片,可是,她却发现,他本人比照片好看很多。

陈纪可注意到李一馨出神的反应,她轻咳一声,将李一馨的注意力拉了回来,随后向商君泽伸出手,笑道:“商先生,谢谢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见我们。我是一馨的经纪人陈纪可。”

商君泽笑着与陈纪可握了握手,说:“陈小姐您好,也谢谢你赏脸。”

与陈纪可寒暄过后,商君泽朝李一馨伸出了手,笑道:“之前曾经在电视上目睹过李小姐的风采,今日得见真人,倒是比电视上还要光彩夺目了。”

李一馨瞥了商君泽一眼,笑道:“商先生是说我本人不上镜咯?”

“李小姐误会了。隔着电视哪有见到真人震撼。”

看出商君泽眼眸中的欣赏,李一馨这才伸出手与商君泽交握。两人的手交握在一起的时候,李一馨敏感地感觉到一股电流传遍了自己的全身,她目不转睛地望着商君泽。

最后是陈纪可咳了一声提醒她,她才回过神来,收回了手。

商君泽笑了笑,才收回手,负责人之一商尔玺也出现在了会议室中。

一行人各自坐下之后,商君泽笑道:“能请来李小姐为我们公司的最新产品拍广告,真是商氏珠宝的荣幸啊,我相信,这一季的销量一定能接着李小姐的人气攀上新的高峰的。”

陈纪可也不客气,笑道:“不是我王婆卖瓜,自卖自夸。我们家一馨的人气正如日中天,有不少珠宝商也想请她拍广告,看在商氏珠宝比较有诚意的份上,我们才决定和你们家合作的。”

没料到陈纪可竟然给他软钉子碰,商君泽嘴角的笑容更加灿烂了,他趁着大家不注意,不动声色地瞪了商尔玺一眼,后者则无辜地朝他耸耸肩膀。

堂兄弟一场,商尔玺自然是知道商君泽此刻有些不痛快的,于是,他笑着将手中的文件推到了李一馨的面前,说:“李小姐,这是合同,之前的草本已经给您过目了,如果没有什么问题的话,麻烦你签名。”

李一馨正要拿起合同,陈纪可却阻止了。陈纪可拿起了合同翻看了一下,随即笑道:“两位商先生,对于合同第七项的‘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在限定的时间里拍完宣传广告,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乙方必须赔偿甲方损失’这一点,是不是有些太不近人情了呢?李小姐除了要拍你们家的广告之外,还有一通饮料广告和一部偶像剧要拍,除此之外,李小姐还要进录音棚录音,还要去参加几个慈善活动,时间如果有冲突,那么是不是该通融一下呢?”

商君泽直觉陈纪可简直就是来找茬的,即使心里不痛快,他还是挂着笑容说:“时间上的安排相信我们的负责人之前已经沟通过,我们双方也已经是商量过才拟下这份合同的,如果陈小姐觉得这份合同有不合理的地方,那么,一开始为什么不提出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