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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章 :(1 / 2)


薛逢的首饰盒里珠宝翠钻,应有尽有,齐淑芳这几年的收藏与之一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其中以美钻居多,几乎占据总数的三分之二。

薛逢很爱美,并且直白地表示自己最喜欢闪闪亮亮的钻石,宝石次之。

“姐姐怎么不早说?我家里收藏了几个钻石戒指,都是旧上海时期流行的火油钻,有一颗很大的蓝钻。早知道姐姐喜欢,我就给姐姐带来了。”齐淑芳有点后悔挑选的礼物了,本来是想表达对薛逢的尊重,所以选在自己心目中最好的东西。

这对手镯完美无瑕,艳丽浓阳,仅次于她最喜欢的帝王绿手镯,但是没想到自己喜欢的翡翠薛逢并不特别喜欢,齐淑芳不禁懊恼。

“没关系,翡翠我也很喜欢。”妹妹的心意,怎么可以嫌弃呢?她会好好收着。

薛逢指着首饰盒让她挑自己喜欢的首饰,“随便挑,我送你。”

齐淑芳的确很羡慕薛逢的收藏品,但她手里也有不少,就摇了摇头,最后拗不过自己不选就要生气的薛逢,就从首饰盒选了一串双层的翡翠圆珠项链。这串项链的珠子一般大小,颗颗圆润,同料所出,在首饰盒里是单品,但可以和她从陈宁朋友手里买的帝王绿手镯配套。

帝王绿可遇而不可求,她最喜欢那对手镯,后来很用心地寻找,终于给手镯配了同种水同色调的一个戒指和一对耳环,就是脖子上空空的,现在可以配齐了。

拿了薛逢价值连城的翡翠项链,改日把蓝钻送给她。

齐淑芳不喜欢吃亏,但也不喜欢占便宜。

“咦,你喜欢翡翠?”

“算是吧,相比较其他珠宝而言,我喜欢翡翠变化多端的颜色。”齐淑芳在心里紧接着跟了一句,她最喜欢翡翠,琥珀蜜蜡和珊瑚玛瑙次之,其余宝钻珠玉居末,软玉虽然历史更悠久,更有文化意义,但颜色不及翡翠灵动,也不及其他首饰颜色鲜艳。

“翡翠易碎,不如钻石坚硬,没想到你会喜欢,可惜我收藏的翡翠不多。不过我认识一个翡翠商人,家被抄得七零八落,现在不敢冒头,有空带你去拜访,他手里的翡翠便宜得很。”

薛逢坐在床上,把首饰盒翻了一遍,好不容易才在角落里翻出比两个巴掌还大点的锦盒。

打开看了看,薛逢递给齐淑芳。

“呐,如果你没送我翡翠手镯,我都想不起来,我还是喜欢钻石,哈哈!这就是那个翡翠商人感谢我救他一条命送我的,王府太监偷了福晋的首饰卖给他爹,他转送给我。送给你了,你别推辞,把你说的蓝钻送我就算交换了。”

是两支翡翠雕花簪子,还有一对翡翠耳环和一对翡翠指环、一对翡翠镯子、一串翡翠朝珠,通体满绿鲜艳,底子干净清透,种水比起齐淑芳送给薛逢的翡翠手镯一点都不差。

不是帝王绿,也不是祖母绿,而是正阳绿。

阳绿根据浓淡分很多种,翡翠手镯的色浓艳一点,略稳重,这套首饰的色则鲜嫩一点。

齐淑芳惊为天人,这才是真正同料所出的整套首饰。

薛逢见她喜欢,得意地道:“那个翡翠商人说,以前的老东西抛光手艺比后来的略差一点,这首饰在佩戴之前,需要找师傅里里外外仔仔细细再打磨抛光一遍,更加美艳。”

“嗯。”齐淑芳不客气地收下了。

姐妹两个围绕首饰聊天,越聊越投入,谈起许多事,不知不觉,说到了新郎慕青云头上。

“两年前有过一面之缘,当时我就觉得他年纪很大了,姐姐比他至少小了十几岁吧?怎么会走在一起呢?这么大年纪,结没结过婚啊?”薛逢是未婚女青年,看着风情万种,其实在男女关系上非常规矩,如果慕青云是二婚,薛逢就亏大了。

薛逢眉毛一挑:“你见过青云?哦,我想起来了,两年多前的夏天,慕青云确实去过古彭市一趟,奇奇怪怪,连夜去,连夜走,都没来得及去看我,我问过他,他也含糊其辞。”

“具体原因我不好说,姐姐改日问当事人吧。”她连贺建国都没告诉,怎么告诉薛逢?

“我肯定会问他。”

“那么,多大年纪了啊?是雪寻的叔叔呢。”

薛逢噗嗤一笑:“他就是面相显老,二十岁像三十岁,三十岁像四十岁,其实啊,他只比我大十岁,今年四十岁。当然是没结过婚,要是他结了婚,我才不会看上他!”

“四十岁?两年多前我就觉得他超过四十岁了!”齐淑芳脱口而出。

“哈哈!不止你一个人这么说!”薛逢乐不可支,歪倒在床上,见七斤眉头动了动,好像要醒,连忙伸手拍了拍,让他继续睡。

齐淑芳问道:“怎么现在才结婚啊?四十岁,等我到这岁数,我家七斤都二十岁了。”

薛逢想了想,漫不经心地道:“没时间。十年前我还年轻,大好时光怎么能被家庭束缚住?我不想结婚,他也天天忙忙碌碌,驻守在西南那边,根本没时间回来,就这几年情况才缓和。四年前他回了首都,我却去了古彭市,自然就结不成婚了。”

第二天一早,齐淑芳就见到了来找薛逢的慕青云。

和两三年前相比,没有一点变化,仍然是洵洵儒雅,风度翩翩,身姿修长依旧,完全没有走样,不少人位高权重后就挺起将军肚了,他没有。

看到齐淑芳,慕青云目光闪了一下。

“姐夫。”齐淑芳假装没看到他目光中的探究之意,笑着问了好,然后逗弄坐在薛逢怀里的七斤,道:“七斤,来,给大姨夫一个亲亲。”

七斤大眼睛眨了眨,泛着清凌凌的波光,举起小胖手,在掌心里亲一下,飞送过去。

“七斤真聪明!”薛父大笑,薛逢也夸赞不已,“七斤,亲亲大姨好不好?”

七斤搂住薛逢的脖子,吧唧一声,很熟练地在薛逢脸上印下一个湿漉漉的吻,然后侧脸靠近薛逢,直到薛逢在他脸蛋上狠狠亲了几下,他才心满意足地把脸蛋靠在薛逢肩上。

慕青云额头上青筋乱蹦。

吃醋了,嘿嘿,齐淑芳偷偷一笑,悄悄对儿子竖了个大拇指。

“薛逢同志,婚礼上穿的列宁装已经做好了,请你和我一起去试穿,如果尺寸不合,提前让裁缝修改,免得后天穿了不合体的衣服。”慕青云当机立断地开口,决心把她怀里碍眼的胖小子丢开,丢得远远的。

“今天不是周末,你不上班?”薛逢诧异道。

慕青云一脸儒雅的微笑,“我请了假,婚假,总共半个月。”

“哦。”是了,他在军区,和机关单位不一样,有探亲假和婚假,而薛逢则是调进了一个清闲衙门,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于是哦了一声,转身就对齐淑芳道:“淑芳,你好不容易来一趟首都,青云有车,咱们一起出去逛逛。”

当电灯泡?发现慕青云脸色有点发黑,齐淑芳笑着婉拒:“做了那么长时间的火车,我还没缓过来,外面风又大,就不带七斤和姐姐出去了,改日再去。”

慕青云的脸色立刻阴转多云。

薛逢有点失望,“那好吧,你在家好好休息,我给你带好吃的回来,你想吃什么?”

“北京烤鸭!”齐淑芳冲口而出。

“啊?好,中午给你带只烤鸭回来,你和爹等我们回来一起吃饭。”全聚德的烤鸭,本来就是首都一绝,来到首都不尝尝烤鸭的滋味,简直是白来一趟。

薛父是慕老的警卫员,薛逢很小就认识慕青云了,那时候薛逢还是个农村小丫头,又黑又瘦,一个字不认识,一般来说她这样的孩子应该很自卑,很畏缩,不敢在公众场合说话,偏偏她不一样,被薛父收养之前她就很懂得察言观色,又勤快又伶俐,人人都喜欢她,教她读书写字,被薛父收养后,面对家庭比她厉害又比较跋扈的孩子,她张牙舞爪,毫不畏惧。

大概就是她的性格,让所有人接受了她,没几年,越长越好看,人缘也越来越好,连薛父都不知道慕青云怎么会等薛逢到现在,一等十几年。

齐淑芳留在薛家,向薛父询问姐姐的过去以及慕家对这桩婚事的看法。

她对这件事很好奇,昨天就问薛逢了,可惜薛逢的嘴巴像紧闭的蚌壳,撬不开,她就不好意思再往下追问了。但是,她有一种感觉,他们的故事一定是个浪漫的传奇。

薛父跟她说了很多,第一次见到薛逢是什么样,后来怎么收养了她,又怎么看着她和周围打成一片,唯独和慕青云的事情,薛父不太清楚,“慕老没有门第之见,对这件婚事乐见其成,凭你大姐的本事,只有她欺负人,没人能欺负她。你大姐这丫头心眼儿可多了,现在都是她当家做主,我的退休工资都是她掌管,首都里腥风血雨从来没影响我们爷俩。”

薛父是个大老粗,女儿有本事,直接就把家交给她管了,反正女儿管家后家里的生活水平就直线上升,自己么,吃吃喝喝,或者陪几个老首长说说笑笑,自在得很。

虽然慕薛二老地位有高低,但两家真是亲密无间。

以慕家的势力来说,薛逢和慕青云的婚礼可以用两个字来形容,简陋。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越是位高权重的人行事越低调,反正与何胜男的婚礼比起来,慕青云和薛逢的婚礼真是简单到了极点。

新人:慕青云、薛逢,一个穿军装,一个穿列宁装,笔挺笔挺的,前者不新不旧,后者则是新衣,并且是羊毛呢料,两人的胸前佩着领导人像章和大红花,齐淑芳送的手表就戴在他们手腕上,闪闪生光。

主婚人:慕老,身穿旧军装,肩章闪耀,没带一枚功勋章。

在场的家人,同时也是证婚人:慕家那边在场的是慕老夫人、慕青云的哥哥慕青山、嫂子李阳、侄女慕雪寻,薛家这边就是薛父和齐淑芳母子,慕老的随从人员除外,大家都是很平常的衣着打扮,慕老夫人的衣服上还打着俩补丁哩。

算上七斤连同新人一共十个人,正好凑一桌,七斤再小,也是个人不是!

婚礼开始之前,发生了一点插曲。

慕雪寻乍然见到薛父身边的齐淑芳,忍不住揉了揉眼睛,当她得知齐淑芳是以薛逢家人身份出席这场婚礼时,惊喜地尖叫出声,飞快地窜到齐淑芳跟前围着她转了两圈,喋喋不休地道:“淑芳姐,真是你呀!我简直不敢相信,我们会在这里相见哪!怎么会?怎么没听你说小婶是你姐姐呀!这是七斤吗?都这么大了,我居然一次都没见过!”

问题像连珠炮一样,不等齐淑芳回答,她就向家人引见,郑重地道:“这就是我的好朋友齐淑芳,真没想到会是小婶的妹妹,她的儿子真可爱!”

慕家人都知道慕雪寻的遭遇,虽然不方便说破,甚至连提都没提,但对齐淑芳和蔼极了。

其实慕老和慕老夫人早就知道薛逢找到妹妹了,郑老回来后夸赞了好几回,也拿了照片给他们看,不过他们以为是同名同姓,没联想到慕雪寻的救命恩人身上。至于慕青山兄弟和慕雪寻母女,前者工作繁忙,后者住在上海,根本就没见过照片,后者也不知道这件事。

薛父大咧咧地问是怎么结识的,慕家异口同声地回答说是齐淑芳曾经帮慕青云找到了他们家的外孙许绍文,慕雪寻后来写信感谢,一来二去就熟悉了。

薛逢似笑非笑地看了慕青云一眼。

慕青云咳嗽一声,一本正经地确定父母说的话,好像前天经过家人同意,和薛逢坦诚事实真相的人不是他一样。

薛逢收回目光,看向叽叽喳喳的慕雪寻。

“淑芳姐,我现在拿工资了,我请你吃全聚德的烤鸭!请你去东来顺……啊不,去东风市场吃涮羊肉和烤羊肉串!去莫斯科餐厅喝奶茶!”

不管怎么样,有慕雪寻居中牵线,婚礼的气氛十分融洽。

宣誓接了结婚证,结婚证是一早领过的,慕青云的身份注定了需要经过层层审核,现在由慕老颁发到二人手里。

结束后,九大一小就围着桌子等上菜。

婚礼是在薛家举行的,没错,就是薛家的小四合院,和平常没两样,喜宴饭菜是由慕家和薛家的保姆、警卫员做了送上来,酒和喜糖是慕家带来的,食材也是。婚礼后薛逢依然住在这里,因为慕青云在军中工作,距离薛逢上班的地点太远,住在慕家的话,出入更不方便。

慕家和薛家根本就不讲究什么新房不新房,也不讲究应该住在谁家不应该住在谁家,反正无论住在哪里,新郎新娘都是两口子。

这是齐淑芳有史以来遇到的最不可思议的婚礼。

酒足饭饱之后,除了慕青云和薛逢两个新人,其他人就该干嘛干嘛去了,薛父也溜溜达达坐慕老的车去大院里串门儿找老首长们聊天,只有慕雪寻有很多话想和齐淑芳说,跑到齐淑芳身边站定,逗弄七斤玩耍不肯离开。

齐淑芳看了慕青云和薛逢两眼,笑道:“雪寻,咱们去我房里吧,我看七斤困了。”

慕雪寻咯咯一笑:“淑芳姐,你果然善解人意!”

慕青云端坐在客厅中,老神在在地喝茶,薛逢的脸连红都没红一下,在她们迈步的时候突然开口:“淑芳你等一下,我有件事要跟你说。”

齐淑芳停下脚步,问是什么事。

“你刚来那天晚上不是跟我说过列车上人贩子的事儿吗?”

“是啊,怎么了?”齐淑芳觉得很奇怪,她跟薛逢说起时,薛逢告诉她一个意外消息,王城和张红枣就是自己三姐的养父养母。薛逢找到他们时,得知妹妹死讯很生气,因为妹妹没饭吃,头晕眼花地去河边洗衣服失足溺水,事后薛逢鼓动他们养子离开,让他们老无所依。

那个养子是四五岁时被拐卖的,有点零星记忆,刚到王城和张红枣身边时,天天哭闹着找爹娘,没少挨王城和张红枣的狠揍,刻骨铭心,一直深恨王城和张红枣。

薛逢给了他机会,他二话不说就接受了,虽然还没找到家人,但有了新身份新生活。

慕家有打拐经验,慕青云听薛逢说完这件事,立刻察觉到不对劲了。

齐淑芳和齐正辉联系的时候,齐昭昭失踪刚刚四天,减去发电报的时间和青岛到古彭市的时间,剩下的时间所剩无几,满打满算才一天。

王城和张红枣去青岛市是因为卖家有孩子卖,当然名义上是说有亲戚孩子养不了,想请他们收养,他们确定消息后出发,从他们有消息到他们抵达青岛市,一天时间肯定不够。慕青云打电话向古彭市派出所确认过了,齐昭昭失踪那天,也是王城和张红枣抵达青岛市的时间,所以齐昭昭绝对不是卖家说要卖给他们的孩子。

大胜也不是。

他的名字不叫大胜,小名叫大盛,大名是苗家盛。

大盛失踪的时间比齐昭昭还晚,是傍晚丢失的,大胜爹妈来接大胜时提过,好不容易进城一趟结果丢了娃。

巧的是,俩娃都是在火车站附近走失。

根据王城和张红枣的供词居然没抓到卖家,行动那么迅速,青岛市派出所出动了那么多的人,上面极为重视,如果王城和张红枣交代的是事实,就算抓不到卖家,也应该查到一点蛛丝马迹吧?偏偏没有,卖家就像凭空消失了一样。

“难道就没人怀疑王城和张红枣是人贩子吗?被我鼓动离开的孩子跟我说过,他小的时候家里偶尔会出现孩子,然后孩子很快就会不见,等到他懂事了,就没发生过这种情况。我当时有点怀疑,可是抓不到证据,就先放着了。”薛逢道,“据我所知,人贩子和买家的刑罚可不一样,人贩子极重,买家稍轻。何况,这两人一个劲地说是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