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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第 104 章(1 / 2)


经此役, 斩首约三万……蝗虫。

夏秋时节,风向恰是东南风,兵士们不慌不慌掀开了之前被罩起来火堆,然后点燃了下头的枯草,这些木头上头都被事先浸水,火一点燃不一会就升起了簇簇黑烟。

这些黑烟中偶尔还会夹杂着别的颜色, 正是因为在其中还被放入了之前被炼铁工坊淘汰下来的含杂质较多的煤。

这些煤……当中含有较多的硫化物和氮化物,在燃烧后产生的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都带着浓烈的刺激性气味, 平日里自然不能用来炼铁, 做成煤球也不行,即便是敞开环境下这点起来也是赶客,所以这些煤本来是要被丢弃的,被夏安然留了下来, 原来是想要试试做烟雾弹什么的, 现在先被用在这里了。

这一日的风不大,不过曹军早就有了准备。

他们将炼铁时候使用的风箱拆了下来,由马匹拉动, 在几个大烟桶背后吹气。

这样做出来的黑烟无法做到熏跑的作用, 但是的确可以使得蝗虫们为了避开烟雾被压缩成几个小方阵, 这些方阵的前方就是张开网兜,身着重甲的曹军。

这支重甲骑兵可以说是曹营最精锐的队伍,也能说是最耗钱的队伍, 日常在战场上他们都是承担盾牌攻坚手的身份, 但是此时他们的任务是降低蝗虫的攻击速度, 以及借由自身的防御力为同僚们尽可能得挡住来自蝗虫的自杀式袭击。

他们走得很悲壮。

因为蝗虫和箭矢不同,箭矢起码不会半空转向,但是蝗虫会啊。

曹操的这一支重甲部队有头盔,但是并没有眼罩,蝗虫在将盔甲撞得噼噼啪啪的同时总有几只会朝着眼睛撞上来的。

不过幸好,上峰之前就想到了这个可能,他们所站立的地方地上已经被清理过,这一支不过三十来人的重甲部队在哨子的指示下背转过身,以后退的姿势移动,他们二人持一张网展开,蝗虫的冲击力太强,又太过密集,几乎不到一盏茶,手上的网已经变得沉到没办法再举起来。

一声哨响过后,他们同时向对方凑近一步,将网兜对折束口掷在地上,同时又展开了一张新网,亦是在此时,已经有戴着头盔的的同僚过来收起了被装满的网兜,他们会将新网塞在重甲骑士的箭囊袋里,这里是这些兵士掏东西最顺手的方向。

第一批被回收的网兜被飞快得运送到了后方,这些网毕竟是使用草编织的,虽然这些网事先被浸了柿漆,但是如果动作不够快很快就会被咬出洞来,毕竟蝗虫可是一种饿起来连同类都会吃的生物。

一袋袋蝗虫都被投入了沸水之中,很快被煮熟,煮熟的蝗虫尸体被倾倒在了平板车上,由兵士运走,同时,他们还负责过来给水锅加水,以保证第一时间能够将网兜内的蝗虫处死。

看着一个个蝗虫的尸体,负责运输的本地民夫别提多爽快了,若是没有曹军阻挡,这些虫子要啃的就是他们的庄稼了!

虽然他们有些不解为什么曹军还要派人来回收蝗虫的尸体,可能是为了预防疾病?哎呀这样一想曹刺史可真是好人呀!民夫这样想,他一边吭哧吭哧的拉着车子一边寻思,这车子还真好用,拉起来半点都不费力,不知道这车子能让咱们自己做不?

如果可以的话以后运送粮食可就半点不费力了。

心里头美滋滋的农夫走呀走,忽然吸到了一股子奇香无比的味道。

是豆油的香味,混合着肉食类的香味,仿佛还能听到次啦次啦的声音,不知道为什么,这陌生的声音反而让民夫咽了一下唾沫,自两颊快速得分泌出了唾液,一路滴滴答答得汇聚在了舌头下面。

他咕嘟一声,心中忍不住想:我滴个天老爷,这,这莫非是曹营在煮中饭!也,也太香了吧。

嘿嘿嘿,不知道能不能趁着军爷高兴的时候分上那么一两口……只要一口,让吾试试是个什么味道就可以了……

在香味的促使下,他脚下生风,因为香味传来的地方正是之前说好要交付蝗虫的地方,他走得急,到的也快,只是他很快就被下一幕给吓傻了。

就见他运输的终点那里架着好几口釜,这些都是被借调来的军营铜釜,容量非常大,就见夏主簿指挥着几个兵哥将之前一批运过来的蝗虫尸体一批一批得往锅里头放。

铜釜下头柴火烧的格外旺盛,国内翻滚的应当是豆油,一个又一个油泡泡翻滚,蝗虫在运输过程中已经脱水,被一股脑倒下去的时候还是发出了“次啦”一声,然后随着兵士们用棍子搅拌,那浓郁的香味就喷了出来。

好香!

好香!!!

可是!那是蝗虫啊?!

这位耿直的民夫呆滞后手下一松,板车的把手落到了地上,发出“碰”的一声,引来了旁观兵士的注意,见他这模样,兵士见怪不怪,直接从他地上拾起把手,自己就将推车运到了铜釜边上,装着蝗虫尸体的竹篓子先被搬下,然后有人给他车上的陶缸里头灌满了水,再运到了这位还保持着这姿势的民夫手上。

“嘿,兄弟,醒醒了!”

这位民夫猛然间扣住了军爷的手,他磕磕巴巴得说道“军,军爷,那个,虽然蝗虫的确是很可恨……但,但是也不用过油锅……处,处死就够了……油,油锅就算了吧。”

这位军爷是曹纯帐下的精兵,若要躲自然躲得开,只是他今天也已经不是遇到的第一个这么说的民夫了,现在也已经有些麻木了,他一个巧劲,将民夫的手又按到了车把子上,“放心吧,咱们曹军不敢戮尸那种事,这蝗虫,咋们是要用来吃的。”

直到这位民夫走出了十来丈,他脑子里面这个弯都没转过来。

一时之间他都不知道是曹营居然过油锅虐尸更可怕还是曹营会直接把敌人尸体吃掉更可怕了!

吃,吃掉!!!

吃蝗虫啊!曹军太可怕了!

……可是好香。

那可是蝗虫!虫子!吃粮食的虫子!

……可是真的好香啊。

蟲!蟲!蟲!

……咳,那个真的能吃吗?

仔细想想,虫子吃的是他们粮食,鸡鸭鹅畜类吃的也是粮食……鸡鸭鹅畜能吃,为什么蝗虫不能吃?

不不不我怎么能这么想!

纠结的农夫又去装了一批蝗虫尸体,这一次他看着那一篓子的尸体眼神有些奇怪,说不上是怜悯它们死后还要被虐,或者是在思考这东西是不是真的能吃。

仔细想想,这虫子的肚子好像的确有些肥……用油炸过之后的口感是怎么样的呢……但是这东西腿上没肉啊,都比不上小雀,应该挺柴的吧。

唔,说起来村里人的确有烤虫子吃的习惯,但是他们吃的是豆虫,据说清了内脏放在釜中再撒些盐就能很好吃!

哎呀!这夏主簿烹虫时候可没有清内脏啊!这多不卫生啊!

于是他急匆匆得赶了过去,在兵士复杂的眼神中求见了夏安然,夏安然一听这位纠结的重点立刻觉得这丫有前途。

尤其在他期期艾艾问可不可以试着尝尝这东西。

人才,这一定是人才。

夏安然当下给他开了小灶,让人将过了油的蝗虫又回锅煸炒,再撒了些盐,最后给他装在了一个小竹篓里面让他带走。

这位民夫走开的时候脚步都有些虚浮,他拉着板车走呀走,走呀走,没忍住,手伸到兜子里面摸了一个炸蝗虫就塞到了嘴里,唔!!!!

脆香脆香的!

比鸡鸭肉味更好吃啊!!

外头的壳子被炸得酥脆,虽然没有裹面粉,而是直接干炸,但是因为油炸的时间不长,入口时候里头的肉质依然保持着鲜嫩。?

民夫的眼神变得坚定了起来。

这是老天赐给他们的粮食,就和渔汛、兽潮一样,扛得过它们就是最美味的食物,抗不过,咱们就是它们的食物,没错,一定是这样的。

这么好吃的……怎么可能是敌人呢!

蝗虫理论来说是全身都可以食用的,但是现代为了食用卫生,习惯性会养上几天,等它排清体内杂质后,清除头部、内脏、翅膀,然后再烹饪,但是现在时间紧急,自然也没时间这么精细处理。

其实现在曹军并不缺粮,实话说用豆油来炸蝗虫就成本和得到来说并不是很合算,只是目前他的目的是为了最快速度得推广这一粮食,虽然的确可以盐腌、做酱、烧烤,但是这些都比不上油炸来的更快、更便捷,也更为声势浩大。

要推广这东西,现在他的优势在于百姓还没有被后世很多思想所束缚住,尤其没有像唐宋时候即便官方证明蝗虫可以食用,但是为了什么“因果报应”还是没人敢吃的尴尬情况。

说到底,饿极了,连人都会吃,不吃蝗虫只不过是还没有饿到那个程度而已,而等到真的饿极了,蝗虫早就繁殖过两轮,想吃都吃不到了。

之后的东汉年间,干旱不断,蝗灾几乎是避免不了的,哪怕曹军现在如此努力,到了明年初夏时节依然会是一场艰巨的战斗,所以夏安然觉得还是应该告知民众,蝗虫可以吃,事实上,大部分的昆虫都可以食用,而且营养非常丰富。

只是不要生吃,烤熟了、煮熟了,或者油炸都是非常美味的食物。

只有百姓知道蝗虫可以吃,并且非常好吃,以后在蝗灾来临时候他们才不会像后世某些朝代一眼只敢紧闭房门或是在地上跪拜。

但是到时候必须要提醒他们,蝗虫虽然是昆虫,但是也还是有攻击力的,所以最好不要单独一人行动,尤其是一定要保护好眼睛。

这些都是后话,有了原材料,夏安然自然要露一手。

他带来的厨子正是从成皋就跟着他的吕家装的小厨师,早就对夏安然产生了最大的信赖度,基本到了夏安然说这个能吃,好吃,他就半点不会犹豫的程度。

而事实上,第一批蝗虫抵达的时候,这位厨匠就已经试着剖开过蝗虫的肉体了。

对于厨子来说,只有用自己触觉、嗅觉、味觉来感受这个食材,他们才能给与最合适的烹饪待遇。

“有些……像虾。”

夏安然给了他一个大拇指。

蝗虫在后世被称为飞虾,因其营养价值高,胆固醇低,在同等蛋白质摄取的情况下对身体产生的负担低,在后世,已经成为了需要养殖的美食啦!

煮熟后的蝗虫肉质肥嫩,有弹性。它和虾类一样,二者都因移动方式导致发达的肌肉,就口感上来说非常的有嚼劲,富含蛋白质,采食量很大,以素食为主。

而且厨子所生活的地方并不靠海,平时只能偶尔吃到淡水虾,淡水虾的可食用部分都比较小,这样一对比,蝗虫和淡水虾的可食用部分也差不离,甚至要更大一些。

夏安然所知道的后世蝗虫吃法就是干煸,或者就是爆炒,这二者的方法的确更能调出高蛋白食材的鲜美滋味,油炸食品又香气浓郁,作为打响名声的第一棒,再合适不错。

将小葱切段过油,待到炸出葱香撩起放在一边,清除干净脏器和翅、头的蝗虫看起来已不再面部可憎,乍一看都看不出它原本是什么,裹上面衣进了油锅,它很快就被炸得金黄,这次夏安然没有下厨,他到底是兖州主簿,在私底下喜好下厨是一回事,但是大众场合下还是要注意形象的。

毕竟他作为一个文臣,名字总是和酱料、料理放在一起是怎么回事哟!

这一日,自日中亭,至日西斜,众人与蝗虫奋战足有半日,成果不菲,然而鸣金休兵后,众将士就陷入了纠结之中。

豫州边境线较长,曹军所在自然不是一个地方,但是因为颍川刚刚被发现了矿区,而且颍川正东区域全都是曹操的地盘,他自然重点驻守了颍川郡。

于是为了方便,在此处的几支军队的膳食便统一供应。

但是今天诸人在见到了热腾腾的饭食之后,一时间产生的居然不是为了开伙而不是给干粮而喜悦,反而一片沉寂。

菜色很好,粟米粥插筷不倒,一人还发了一个馒头,膳食官今天还给加了一个荤腥。

这已经是军队日常伙食水平线以上了!

但是问题就在于那个荤腥啊!

军爷们的视力都不错!虽然现在天色已暗,但是大家还是能看见那香喷喷的荤腥……是带小细脚的,偶尔几个没有被弄清楚的“荤腥”上头,还带着虫头呢!

虫!头!

这特么不是今天刚刚被他们打下来的蝗虫吗!

还,还荤腥……

虫子也算荤腥吗?

一个兵士没忍住,他拉住了一个忙进忙出的民夫,很巧合的是,被他抓住的那个正是被夏安然评价为有前途的那个民夫,“嘿,兄弟,这个是什么?“

他指的正是被放在铜釜里面的一整桶的暗黄色荤腥,铜釜下头还点着火,偶尔还能听到里头噼啪一声。

被他拉住的民夫扭头看着他,露出了一个露齿的灿烂大笑“这个是飞虾。”

“可好吃了!”

“一定要尝一下哦!”

“一级棒!”

……你以为你叫个飞虾我们就不知道那个是蝗虫了吗!

谁会去吃虫子啊!

可是好香,怎么会这么香!

这些被炸过的蝗虫被重新翻锅子,见他们没有人愿意来盛菜,民夫们也不慌,他们拿着大铲子从釜子底端将下头的“飞虾”给翻了上来,这一翻动香味立刻就和这东西的名字一样飞了出去。

香,太香了,就在大家眼巴巴得扒拉着碗里的粟米粥,就着香味下饭的时候,忽然有一个猛士站了起来,他一口气将碗里头的粟米粥全都咽了下去,然后大步流星走到了这釜头边上,一脸英勇就义得模样将碗送了过去。

此时共同用饭的兵士们都将目光落在了他的身上,一瞬间被数千人盯着的兵哥说话都磕磕巴巴了,他勉强得将台词说完“曹,曹刺史一定不会害我们的,他说能吃就一定能吃,我,我的命是曹刺史救下来的,我相信曹刺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