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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1 / 2)





  小丫头捧着手里的瓷瓶,听着小姐的话有点愣,待半晌才反应过来,有点不明白,但隐隐觉得应该是对自己好的东西,晚上便拿给娘看,又把小姐的话说了一遍,阿春的娘绣兰搂着自己闺女便偷偷的哭了,日后做起活来也更是尽心尽力。

  而实际上沈荷香不过是想试一试泉液的功效,她知道泉液有可以增加香味和提高药效的作用,但这药效究竟提高多少却是模糊的,所以见了阿春的脸她便想试试,虽然已经过去半年,那些疤痕已经成形,一般的去疤痕膏没什么作用了,但滴了泉液其中不知能否有些作用。

  有了徐能和阿春娘绣兰,这铺子很快便收拾妥当,澡豆和一些胭脂膏也做出不少,因去年夏天干花束备得多,所以今年冬足够用了,除供给于掌柜的杂货铺,自己家的铺子也可以摆着卖一些,虽然与于掌柜有契纸约定,但也只是保证不给其它店铺供货,沈父自己卖是可以的。

  如今与那于掌柜的约定时间也只剩下半年多,也是时候该张罗自己的铺子了,沈父选了个吉利的日子开了张,胭脂铺子自然是各种胭脂水粉,头油,干粉和胭脂粉是可以长期放置的,便多做了一些,其它的澡豆和胭脂膏便做得少一些,因是新店,里面的东西也不太多,所以进来的人很少,刚开的铺子便是如此,柳氏有些急得上火,但沈父却是清楚的,这做生意得一步步来,断不可能一口吃个胖子,好在对自家的东西有信心,倒不像是柳氏那般急。

  沈父以前挑担子经常送货的那几家富户,知道他在京城开了铺子,名叫香宝斋,找到了地方每隔半个月都让丫鬟到香宝斋拿货,见有人买,有心想买胭脂水粉的便会进去看看,徐能也颇有点卖东西的经验,慢慢的生意竟好了起来,一个月虽没有多少,但十两八两银子还是赚得的。

  再加上于掌柜那边赚的钱,才两个月的工夫柳氏手里便攒了点钱,虽不多但百两银子是有了,银钱既然不缺,家里的铺子也慢慢有了起色,柳氏就有了些想法,闺女荷香今年也满十三岁了,小时候那是没条件,粮都吃不上也就没念想了。

  但现在不同,家里有铺子有收入,又住在京城,看到其它铺子家的闺女每日都去九华巷读女学,她便和沈父商量着出交些钱让荷香去学习,学不成什么诗词歌赋,至少学点妇德妇容,礼议姿容也是不错的,听说还有教绣花与抚琴的女师,只是要多加钱也能学,但一个月最少要交三两银子。

  三两银子家里还能承受,并且离铺子也不远,一路也安全的很,沈父想都没想便同意了,沈荷香听了娘说了此事后,本来想说不去,但想到什么目光微微一闪便笑着应了。

  九华巷的女学不过收得都是些京城小门小户或者商人之女,交了钱就可以进没什么门槛,学得东西也浅薄些,像名门闺秀是不会去九华巷的,沈荷香前世对妇德妇容那些早已经熟得不能熟,不知抄了多少遍,现在要她重新学这东西自然是不感兴趣,她之所以答应的这般快,打得却是自己的小算盘,这女学里最多的是什么,自然是女子,而女子最在意的是什么,肯定是自己的容貌,胭脂水粉自然是最爱的。

  沈荷香早便想做点什么攒些私房钱,母亲虽疼她,但也不可能纵容着喜欢什么便买什么,所以每每看到心仪东西又没有钱买的时候,攒私房钱的念头便越加强烈起来,正好这这个不错的机会,女人多的地方不愁赚不到钱,到时不必张口跟娘要,自己就可以买些喜欢的金银首饰。

  想到此沈荷香伸手翻了翻自己放银子的荷包,里面只有些碎银还不到一两,干巴巴的躺在袋底,她轻轻抖落了两下越发的觉得此事可行起来。

  ☆、31章

  燕京国有心从武将的男子都知道西北尉军的名头,那可是有名的铁血军,凡是尉军中所出的军士个个都极为不凡,便是任选一个带千人兵都强过一般军营的将领,正是这一点引得无数想出人投地一步登天的人进入其中,但想象总是美好的,也只有身在其中才会体会到那常人不能想象的痛苦折磨。

  说尉军是铁血军当真一点不假,那些人是把石头当人使,把人当铁人使,把铁人当敌人使,不过才进去一年,当初的新兵蛋子现在已是个个脱胎换骨精龙活虎,任谁日日不管风吹日晒没黑没夜的锤炼,打得每日全身上下就没有一块不发紫的地方,也得变个样,毕竟不想死就只能让自己骨头硬实。

  所以,这一年的时间熬下来,当初万人里精挑细选的八百名士兵,如今却只剩下三百不到,尉军招收士兵非常苛刻,比挑牲畜还要严上三分,头发牙口除外,身体的高度与腰腿宽窄都有要求,有一样达不到条件也是要拒之门外的,当初一干精神气足的大小伙子,最后被像挑皇帝女人一般脱了衣服让人打量,个个都面有菜色。

  直到后来才知道,头发牙口是身体的先天精气,缺了一点便不是从军的料,上战场时会因体力不足而最早被击杀,而丈量身体的高度及腰腿,则是要从中剔除部分韧性差爆发力弱的兵士,也就是说,按照黄金比例,最后挑出的必都是腰部韧性强,爆发力充足耐力上佳的体能士兵。

  一个好的体格才能有条件在战场上坚持到最后,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一年多的时间,普通人无法坚持两个小时的铁血训练,这些人却熬过了三百多个日日夜夜,从这八百人中又剔除一部分娇生惯养,性情暴劣,负伤及重病的士兵,剩下的三百人无疑是新军中最顶尖的一部分。

  十个黑衣人脸色肃杀的背手站在椅后,椅子上正坐着一个穿锦服的四十多岁男子,眼角微挑起竟是有些女态,看着手中的几张纸,中年男子变声的嗓子响了起来:“卫统领,此次奴家是奉了皇上的旨意,命我在你这儿挑些人单独训练三载,日后好近身保护皇上,我看你这里刚收了三百新兵,时间紧迫,我也不夺你所爱了,就这些新进的士兵里挑了上一次小试的前一百名出来,我直接带走罢。”

  一句话就将卫统领忙活一年的成果给掳走大半,脸上那肉疼之色是掩也掩不住,但又能如何,皇上的旨意岂敢违抗,便是眼前这统领太监也不是好惹的,心狠手辣的很。

  卫统领二话不说便让属下取来了上次小试的成绩,并将前一百名的名字用毛笔划圈标分出来,那锦服的男子看着纸张问道:“可都是身家清白之人?”身家清白是入军最重要的条件,每一个都经过尉军专门的人细查过,全部没问题才会收入军,如此细查之下是绝对不会混进其它外域奸细。

  卫统领原本要回“是”,想到什么突然收回了口,指着一百名靠近十人中的两人道:“这二人身世稍有些瑕疵。”

  “哦?”那锦衣男子有些兴趣起来,抬头看向卫统领,估计其眼神太过“兴趣盎然”,卫统领只得无视的硬着头皮道:“此二人未入军前曾到过香域以布料换取香料,来回一千二百里……”按说这种事可大可小,往大了说是通敌卖国,往小了说不过是无知小民贪恋黄白之物,倒也没什么大事。

  卫统领原以为锦衣公公会剔除掉这两个人,岂知那锦衣公公却道:“如此说来,此二人不仅胆色过人,还能以区区以双腿之力跨越两国边界,躲过双方交战的混乱人马,一路又逃出了山贼和衙役之手,银还未被人抢了去,这非是头脑灵活计谋过人而不能为,好,这二人我便要了……”说完看了卫统领指得那二人名字:“简舒玄,谢清成?嗯……奴家且记下。”

  卫统领搬石不成反被砸,更觉得肉疼了,原本他这里的人便请调的厉害,如今好不容易得了两个可造之材,结果还没等手捂热乎,又被人一锅端了,一时间他都有些万念俱灰之感,心中不由暗道,老子是为了啥?忙活一场都来坐着分老子割的肉,他待在军营也有十来年,外头见了慰军说它名头响亮,但谁也没有他清楚,这其实就是个车马营,人来人去一场空,每调走了人那失落感就跟养大了儿子跑了,拿刀割自己肉一样疼,谁能理解他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