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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1 / 2)





  第二天, 周氏就打听到村西边的张婶子家有一窝小猫, 正愁着没人领养呢。这年头, 猫都是散养的, 一家养猫, 一个巷子的人都受益, 如果这个巷子已经有人养了, 其它人是不愿意再费那个粮食跟精力去养猫的。

  更何况,大多数家里都是干干净净,老鼠进去都要饿着出去。

  傅折桂听了大喜, 立刻叫上朱寄云去张婶子家里看猫。

  也没有空手去,昨天做的榆钱蒸饼还剩下很多,傅折桂带上一篮子给张婶, 就是图吃个新鲜。

  张婶自然乐的眉开眼笑, 立刻带两人过去看猫。在屋子的一角有一个大箩筐,四只小猫就挤在萝筐里来回滚动着, 橘黄色的毛软软绒绒, 看着就特别讨喜。

  “你们自己挑吧, 看上哪只就带回去。”张婶热情的道。

  “大猫呢?”傅折桂问。

  “出去找食了, 家里粮食不够, 几个小猫把大猫都给吃瘪了, 成天去外面找东西吃。”张婶有些担忧的道。

  朱寄云一听,“那只大猫很厉害啊,我家有很多老鼠, 要是它能去我家就好了。”

  “也不是不行, 不过毕竟养了几年了,有点感情。”张婶还以为朱寄云看上她家的大猫了,有些犹豫。

  傅折桂知道朱寄云根本没那个意思,只是她真的怕了那些老鼠了,才会这么说,便道:“我看这些小猫也能抓老鼠了,寄云姐,你就挑一个呗。”

  “对,这些小猫也厉害着呢。”张婶松了一口气,从箩筐中捡出一只最大的橘猫给朱寄云看,“这只最大,平时抢吃的也抢的最凶,你拿回家,它一叫唤,那些老鼠都得吓软腿儿。”

  好似配合张婶的话一样,那只橘猫喵的叫了一声,露出两个尖尖的牙齿跟一条粉色的小舌头。

  朱寄云立刻就喜欢上了这只猫,将它抱了过来,“那我就养它好了。”摸了摸橘猫的头,她道,“以后你就叫公子,猫公子。”说完,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她自顾自的笑了起来。

  张婶看的直瞪眼,难道城里来的小姐都这样,什么猫公子,这分明是一只母猫。

  傅折桂也想笑,恋爱中的人啊,古往今来都一样,如痴似傻,如癫似狂,外人是不能理解的。

  不管朱寄云,她去挑剩下的三只小猫。这三只小猫看起来都差不多,跟朱寄云那只一样,也是橘猫,只是比她那只瘦弱了很多,傅折桂有些拿不定主意要哪只。

  伸手刚要去随便挑捡一只,突然,房间外面传来一声弱弱的叫声。那声音奶里奶气的,似乎是一只刚断奶没多久的小猫一样。

  张婶往外探头一看,嘟囔道:“这只猫怎么还在这里,不是告诉石头把它扔出去了吗。石头这孩子,越大越不听话了,把我的话当成耳旁风。”

  傅折桂也往外瞧了一眼,只见房檐底下趴着一只小猫。小猫只有巴掌大小,全身是雪白色的毛发,没有一根杂毛。最奇特的还是它的眼睛,竟然有一只眼睛是蓝色。

  此时,它似乎是饿了,一边滚动着,一边喵喵的叫着,看起来好不可怜。

  傅折桂立刻就喜欢上了这只小猫,急问张婶,“这只小猫是怎么回事?”

  张婶慌忙的摆手,“你不会想养这只猫吧,它的眼睛那么怪,大家都说它容易招惹不干净的东西,劝我把它丢掉呢。咱们一个村住着,我可不能害你。”

  什么招惹不干净的东西,明明是基因变异而已。“没关系,我不怕。”傅折桂过去把小猫抱了起来,小猫柔柔的,软软的,她的心都要被萌化了。

  那只小猫感觉到温暖,伸出舌头舔了添她的手掌,更是可爱异常。

  “寄云姐,我这只猫就叫小姐,猫小姐,你看怎么样?”傅折桂嘻嘻的笑。

  朱寄云瞪了她一眼,“谁管你的猫叫什么。”

  “那可不行,我的猫以后还要去找你的猫玩的。”傅折桂笑的更开心了。

  回到家里,周氏也有点诧异傅折桂怎么抱回来这么一只奇怪的猫,甚至有点怀疑她被人骗了。

  “娘,这只猫没问题的,你看,它长的多漂亮。小姐,是不是?”她摸着小猫的头道。

  “一只猫,还叫小姐,难道你是伺候它的丫鬟啊!”周氏更不满意了。

  呃……傅折桂有点迟疑,她刚才就顾着跟朱寄云开玩笑了,根本没想过这个问题。不过转瞬,她就释然了。在现代,那么多养猫、养狗的不都自诩是铲屎官,心甘情愿的伺候他们的猫皇上、狗主子,她也没什么特殊的啊!

  穿到古代了吗,自然要入乡随俗,伺候她家猫小姐了,“谁让你这么可爱呢,是不是,是不是。”傅折桂用手指挠着小猫的下巴,小猫立刻舒服的眯起了眼,扬起了头,一副十分享受的模样。

  周氏看的直摇头,她怎么觉的傅折桂和离以后,变了很多,不会是受什么刺激了吧?想到这些,她也不忍心拒绝傅折桂了,若是这样她能开心一点,那就这样吧。

  就这样,这只叫小姐的白猫正是在傅家安家落户。小猫太瘦弱了,根本没办法去抓老鼠,傅折桂就找了一户刚生过小牛的人家弄了点牛奶给它喝。

  慢慢的,小猫越长越胖,皮毛越长越光滑。当它蹲坐在那里,用它那一蓝一黄的奇异双眼看着你时,俨然已经是一个优雅小姐的模样。

  连朱寄云都称赞,傅折桂这名字取的妥贴呢。

  至于朱寄云抱回去的那只猫,不知道是伙食太好了还是抓老鼠的本事太强,越长越大,越长越胖,已经完全变成了一只圆滚滚的猫胖子,跟公子是一点边都不沾。

  这只猫胖子最喜欢的就是卧在窗前的太阳底下晒太阳。傅折桂看着它懒洋洋的模样,十分怀疑它还能不能跳的起来,若是跳都跳不起来,还怎么抓老鼠。

  显然,她的担心是多余的,朱家自从养了它以后,再也没见过老鼠的踪影。

  五月初,整个文王县的人都在准备着过端午的事情。

  景朝的端午习俗并不是因为纪念屈原,而是纪念另一位人物,孝女曹娥。相传曹娥的父亲不慎溺于江中,江水又急又猛,家人根本找不到他的尸体。

  古人都相信入土为安,若是让他的尸体漂在江中,那么他一定会称为孤魂野鬼,凄凉异常。

  曹娥当时年纪十四岁,为了找到父亲的尸体,日夜在江边哭号。过了十七天,也就是五月初五端午这天,她忽然投江。五日后,抱出父尸。

  后人感其孝义,为其兴建曹娥庙,每年的五月初五,称为端午,举行一系列活动祭奠她。

  时至今日,文王县流传下来的风俗主要有三个。一个是在门前插艾草、菖蒲,艾草代表招百福,菖蒲方士们称它为“水剑”,也叫“蒲剑”,可以斩千邪,门前挂这两种东西,就寓意招福驱邪。

  第二种风俗,自然就是吃粽子。从古至今,我大中华的饮食文化源远流长,几乎任何东西,都能跟吃挂上关系,端午自然也不例外。

  至于第三个,则有点特殊,那就是放风筝。文王县的百姓认为,放风筝能把一冬的晦气、邪气放走,让他们更好的迎接接下来的日子。

  因为是在夏初,百花齐放,天气不冷不热,大家都愿意出来活动活动,这种放风筝又引出另外一种含义。

  想想啊,无数青年男女,平时根本没机会见到,这时却可以在草地上远远的见上一面,甚至有缘分的话,还能说上一句话,这还不是春天的气息吗?

  就因为如此,这项活动远比其它两项更让青年人喜欢。没等到端午,郊外的山坡草地上就已经开始出现三三两两放风筝驱邪的人。

  这种活动,朱寄云跟傅登科怎么能放过。早早的,朱寄云就约了傅折桂一点去放风筝。

  傅折桂也是叫苦不迭,目测到了那里,她又要被撒一大波狗粮,她能不去吗?

  当然不能,五月初三,天气晴朗,万里无云,傅折桂跟朱寄云一起来到一处名为琼花坡的地方。

  琼花坡因长着许多琼花而得名。每到这个时节,琼花开放,琼花坡便成了花的海洋。

  琼花花大如盘,洁白如玉,不但美丽,还有一种特殊的含义。它周围那九朵花是不孕花,簇拥着中间两朵两性小花,就如同众星捧月一般,让人浮想联翩。也因此,琼花被文王县人称为爱情花。

  这个特殊的节日,琼花坡自然是大家放风筝的最好去处。

  傅折桂跟朱寄云到那里的时候,那里已经聚集了很多人,热闹非常。甚至,周围还有一些卖小吃、首饰的小摊位,更把这里弄的跟集市一样。

  朱寄云看了不喜,就带着傅折桂往山坡下面走。

  越走,花就越少,人也越少。等到到了山坡底下,干脆一个人也没有了。也是,大家来放风筝,站在这里,风筝还怎么飞上天去。

  朱寄云却不管,非要在这里。

  傅折桂其实也不想放风筝,就四处打量,看有没有好玩的地方。远远的,她看见另一处有一个池塘,就叫朱寄云去那里。

  原来山坡另一边有一条小河,那条小河汇集成了这个池塘。池塘不大,只有三十米大小,里面全是刚生出的莲叶,真正是“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

  “这个地方好,折桂,还是你有灵气,竟然能发现这种地方。”朱寄云就如同得到糖果的孩子一样,围着那池塘转转去的,一会儿摸摸莲叶,一会儿撩一点池塘里的水,玩的不亦乐乎。

  傅折桂没有她那种兴致,把随身的篮子打开,她从里面找出一块花布铺在草地上,然后拿出粽子、桑葚等东西摆在上面,准备来一顿丰盛的野餐。

  摆好了东西,她坐在草地上,背靠着琼花坡,往对面望去。那里也是一个山坡,只不过比这面高了很多,也陡了很多。那座山坡由山石跟黄土组成,上面只有稀稀疏疏的一些灌木,跟这边的琼花坡一比,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只隔了这么一道浅浅的峡谷,竟然就如同成就了两个世界,不得不赞叹造物主的神奇。